主渠爆裂 拗維修費 4屋苑攬炒 7日無鹹水

主鹹水管維修連累四屋苑五千多戶七日無鹹水!屬「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大埔運頭塘邨一條供應該邨及相連三個居屋的主鹹水管,本月六日疑老化爆裂,隨即令四個屋苑陷入維修費爭拗的僵局,涉事居屋法團以鹹水管不屬其屋苑範圍,拒絕攤分維修費;運頭塘邨法團則以該居屋兩年前拒付食水管維修費為由,完成修復工程後亦拒開水掣。最終經多方會議後,才迫使房署發書面證明確認四邨需攤分七萬元的維修費,擾攘七日才平息事件,有地區人士批房署作風官僚,租置屋災難重重。

主食水及鹹水管敷設從擁有三千一百五十個單位的運頭塘邨開始,到八百一十六單位的德雅苑,再接有七百單位的景雅苑,最後接駁到一千二百二十四單位的逸雅苑,總單位數目有五千八百九十個,若每單位三至四人生活,則有兩萬多人受影響。運頭塘邨在一九九八年房署將該邨納入「租置計劃」,現時二千六百多戶中有八成為業主,只餘兩成是租戶,其他三個是居屋屋苑,公契列明邨內設施由業主立案法團承擔管理及維修責任。

法團未達共識 修復完成仍閂水掣

運頭塘邨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唐家霖指,主鹹水及食水管由街外引入,經該邨範圍再分駁至鄰近居屋德雅苑、景雅苑、逸雅苑及運頭塘邨和商場,公契無訂明維修費用,兩年前主食水管爆裂,逸雅苑業主立案法團以沒有法律文件證明有責任攤分維修費,拒付費用,本着居民生活,該邨未收錢便開水管方便居民。

今次再爆主鹹水水管,逸雅苑曾有拖欠維修費前科,唐家霖認為要解決維修費後才重開水管,免其他業主承擔額外責任。他指,「租置計劃」推行時年代久遠,難有證明文件確認維修費應由誰負責,若用現代「用者自付」角度,所有涉及屋苑攤分費用亦屬合理。今次鹹水管維修費七萬多元,按房署提供按業權份數攤分維修費,逸雅苑只需付一萬三千元,每戶約要付十一至十二元,如對方認為不合理,可召開居民大會讓住戶投票是否願支費,令鹹水重開。

協調事件的候任區議員黃兆健表示,停鹹水期間水務署曾將區內鹹水掣重開,部分單位恢復供水,但幾個屋苑法團因維修費未有共識而要求水務署將水掣閂上,他認為房署不能以出售公屋為藉口漠視居民需要,整件事件擾攘多日仍未有房署代表介入商討。

多方會議迫令 房署終發證明攤分

最後由民政署、房署、水務署及四邨代表於停供鹹水六日的本月十二日,召開多方會議,迫令房署發書面證明確認四邨需攤分維修費。

黃批評,如果房屋署在事件上能主動處理,事發後已發出證明確認持份者,根本就不會發生上次拒付食水管維修費,以及今次七日沒鹹水供應的問題,反映租置屋歷史遺下來的問題逐步浮現,房署被動式的處理只會累及居民。

房屋署回應,作為運頭塘邨內其中一名業主,過往已根據公契訂明的業權份數繳交管理費,共同攤分相關的維修費用,是次維修鹹水管亦會按業權份數負責所需維修費用。

記者梁淑貞、朱先儒、李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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