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隻一人一救生衣」條例生效

【本報訊】一二年南丫海難導致卅九人罹難,揭露本港海上安全規管漏洞處處。事隔七年,政府昨日才正式落實強制所有本地船隻必須配備一人一件救生衣,以及於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兒童於船上必須全程穿上救生衣的安排。

海事處表示,《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修訂)規例》及《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第3號)規例》昨日起生效,以加強現時本地船隻救生衣配備的規定,以及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

修例規定,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適合的救生衣,數量須不少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此外,所有獲發牌照運載逾十二名乘客的本地商用載客船隻,須配備數量不少於該船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乘客數目百分之二點五的嬰兒救生衣。

大型海上活動 兒童須全程穿上

為確保修訂規例切實可行,政府早前與本地大專院校合作研發了一款成人及兒童均適用的救生衣,該款兩用救生衣已正式投產並推出市場。另外,修例又規定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船上所有兒童須全程穿上救生衣,船長亦須備存乘客和船員名單作應急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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