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開槍案疑犯 涉月初當槍手

【本報訊】警方上周五晚在大埔截查無業青年時,青年涉嫌開槍射擊警員,但不中目標,當場被制服。警方經調查,懷疑他與本月八日民陣遊行前夕揭發的管有槍械並企圖射警案有關,指他涉嫌擔任槍手。該青年事後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有意圖而射擊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共三罪,昨分兩案在粉嶺法院提訊,他暫時毋須答辯,還押以待警方調查。警方昨加強法院保安,派警員持槍在法院把守,而負責押送被告的懲教署職員也加強裝備。

共控3罪 昨分兩案提訊

首宗案件涉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指被告蘇緯軒(十八歲)於今年十二月八日,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等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這宗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十八日轉往東區法院再訊,以便與其他涉案人士一併處理。

第二案則涉及有意圖而射擊和無牌管有槍彈兩罪,指被告於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向警員射擊,以及無牌管有一支手槍連內有十四粒子彈的彈匣、一支長槍、六個內有共二百一十一粒長槍子彈的彈匣,以及內有三十粒子彈的手槍彈匣。這宗案件則押後到明年六月八日再訊,待警方檢驗涉案槍械和彈藥。

查其他疑犯手機 揭發涉事

據悉,警方早前拘捕黃振強等人並檢取他們的手機後,發現蘇在該案中疑擔任槍手角色。至上周五,警員截查蘇時,蘇涉從腰間取槍指向警員,警員捉着蘇的手,蘇疑開了一槍,但射不中人。

警方隨後在蘇身上和附近一個單位檢獲涉案物品,經初步檢驗後,發現有部分是真槍和真子彈。此外,蘇另涉一宗去年底揭發的管有槍械案,該案則定於今日再訊。

案件編號:FLCC 5525,552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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