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的士司機兩年內與未成年女兒獨處時,多次摸她的私處及胸部,又錫嘴,更曾向她露出勃起的下體,及試圖拉低她的褲子。他在警誡下指因性衝動而至少十次非禮女兒,於早前承認三項非禮罪,案件昨在區院判刑。法官指雖然女兒寬恕被告,現階段她的心理創傷亦不明顯,但事件必為她帶來陰影,案情嚴重,法庭判罰需具阻嚇性,判即時監禁三十二個月。
六十三歲被告承認於一七年七月至今年六月間,非禮當時僅十一至十三歲的女兒X。辯方昨求情稱被告深感後悔,其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沒心理不正常,重犯機會低。此外女兒已原諒被告,盼重建父女關係。X的創傷報告亦顯示她心理創傷不大,能積極面對生活,屬不幸中之大幸。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坦白認罪,免卻X作供的痛苦,顯示真誠悔意,X及被告的妻子均有寫求情信,形容被告盡責,相信事件只是被告「一時糊塗犯錯」。不過法官同時指X正處於青少年時期,現階段的心理創傷或不明顯,但相信所造成的陰影必定深遠。
法官續指案件跨越兩年,被告曾侵犯X的過程中雖沒涉及武力或恐嚇,但案情仍屬嚴重,違反父親對女兒的誠信及責任。法官就被告首項控罪判監二十個月,其餘兩罪判監二十四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被告需即時入獄三十二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7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