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女童性交 警二代判感化

【本報訊】中學時多次留級的警察之子,去年留級中四時與同級十五歲女同學發展成情侶,竟以為女友跟自己年齡相若,多次與她發生性行為。該名警二代早前承認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非法性交共七罪,昨在區院被判十五個月感化令,期間要守宵禁令。法官強調非輕判現年廿歲的被告,因他將受感化官的嚴密監管,法庭是考慮被告認罪無案底,被定罪對他的未來造成不可磨滅的影響,加上他有家人支持,相信他重犯機會不大。

多次留級 以為女同學年齡相若

法官指事發時女事主X年僅十五歲,法例的目的是要保障這類入世未深,且未充分意識到危險及後果的少女,免她們做出影響深遠的錯誤決定。惟法例始終只是一張安全網,把關的還須靠家中成人,今次事件中,雙方家長難辭其咎。

法官並指被告犯案時未使用安全措施,罔顧令女方懷孕及染性病的風險。但同時法庭留意到案件不涉暴力,女事主自願,報告亦顯示事件未對她造成長遠的身心影響。法官寄語被告:「年輕非成就、非膽大妄為的藉口,一旦出事,首當其衝要付出代價的是自己,更會連累家人」。

案情指去年六至十月,當時被告約十八、十九歲,多次留級中四,被告兩次往X住所時要求X替他口交,X照做。被告又多次在自己或X的住所內跟她性交,每次都沒用安全套。X的母親撞見被告離開她的家,追問下X承認曾與被告性交。被告警誡下說以為X跟他年齡差不多,又說打算娶她。

案件編號:DCCC 68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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