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買樓 港澳人士僅需提供身份證回鄉證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周三證實,從本月十六日起,港澳人士在廣州各區購買房屋,毋須再提供學習、工作、居住證明,僅需提供港澳身份證和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回鄉證),並滿足廣州市內無房的條件,即可購買一套住宅。

廣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表示,實際操作從本周一已經正式開始實施,並補充港澳人士購房的前提條件是境內無房,也就是說不僅是廣州市內無房才可以購買。據了解,此次新政執行是實務先做,但辦事指南仍未推出,省住建廳稍後會推出政策解讀,市住建局將推出會議紀要。廣州去年已取消了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居住和工作證明滿一年的限制,提供相關學習、工作、居住證明以及單位證明,明確在廣州無住房且經過審核,即可購買套自住住宅。其中港澳台、華僑,只需要提供學習、工作、居住證明,不需要單位證明。此次針對港澳人士,廣州則進一步放寬了購房限制。這將大大簡化港澳人士的購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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