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半年提2444項要求 促網站披露資料

【本報訊】修例風波持續逾半年,有立法會議員關注警方就偵查工作申請進行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次數,以及期內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披露資料的詳情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書面回覆指,自六月至上月底,警方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網絡平台、網站提出共二千四百四十四項披露資料的要求,同期提出六百四十三項移除資料的要求。

指施淚煙地區 粒子水平無異常

此外,警方過去半年大量使用催淚彈,李家超指,催淚煙以粒子狀態釋放於空氣中,對附近地區空氣質素影響,會反映在空氣監測站錄得的懸浮粒子的數據中。環保署分析自六月至今曾施放催淚煙地區附近空氣監測站錄得的粒子數據,沒有發現水平出現異常,顯示催淚煙未令有關地區粒子濃度明顯增加,惟環保署發現有個案,當附近有縱火情況時,監測站錄得數小時粒子濃度上升至高於當天正常水平兩倍,顯示縱火活動會對附近地區的空氣質素造成影響。

大橋截疑走私犯 未礙三地三檢

另外,內地公安上周五在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截查一名涉潛逃七年、走私手提電話的香港疑犯,事件引起了公眾關注。

李家超昨會見傳媒時重申,港珠澳大橋牽涉到三地司法管轄區,根據「屬地原則」,三地政府有責任各自按其法律,於大橋上自己的屬地內進行執法及行使司法管轄權,強調「三地三檢」乃屬通關安排,與行使司法管轄權並無衝突,條件非常清晰,認為市民應將其作為常識般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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