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引發示威衝突,部分示威者於網絡平台或街道上辱罵包括警察等公職人員,甚至起底,社會一直有聲音認為政府要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日稱,保安局剛就相關立法完成研究,現階段需要徵詢律政司及相關政策局意見,準備好之後就會考慮如何跟進,但表明現階段未有確實時間表。有學者擔心律政司工作同樣「一拖再拖」,促盡快草擬法案交立法會審議。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日再次討論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議員蔣麗芸促請政府盡快進行有關立法,質問政府何時準備好相關文件,又指香港言論過於自由,導致有人士用言詞侮辱公職人員,促政府盡早立法,挽回尊嚴。議員林卓廷則表示,辱警罪已經無道理可言,而侮辱公職人員罪則更甚,他指市民情緒激動時講粗言穢語,但並未有對警方實際行動造成阻礙,不應被判處刑事罪行。
林又稱,早前有公務員於網上發表言論批評示威者及政府高層,又有消防員高層辱罵市民為「曱甴」,但沒有接受紀律聆訊,質問羅智光及委員會主席郭偉強,會否討論公務員中立問題。羅智光回覆指個別個案不適宜公開討論,公務員中立問題有政策和守則規管,但會就林的質詢作書面回覆。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侮辱公職人員罪應盡快通過審議,因市民應對公職人員抱有最基本的尊重,粗言穢語對待公職人員實屬不當。他認為,市民謾罵正在執勤的公職人員,某程度上會影響公職人員的執勤效率或影響其判斷能力,繼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事情可大可小。
他指不少海外國家已經訂立辱警罪等法例,希望香港亦能倣效外國,盡快修訂同類型法例。
對於保安局已經研究完相關法例,現需徵詢律政司及相關政策局意見。陳指,根據過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處理立法及審理案件效率,包括壹傳媒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至今拖延逾兩年半,恐怕是次立法徵詢律政司意見時,「一拖再拖」的情況會再次出現。他呼籲鄭若驊及律政司盡快研究相關法例,草擬法案後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早日通過法案,以保障公職人員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