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航集團旗下的大新華航空被入稟追討逾五百五十一萬美元(約四千三百一十八萬元)欠款。入稟狀指稱,原告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在一六年九月,與被告大新華航空(香港)有限公司訂立信貸合約,提供五百三十九萬多美元(約四千二百二十三萬元)貸款給被告,有關合約先後在一七年九月和一八年九月兩次作出修訂。原告現在要求被告償還上述貸款,再加上逾十二萬美元(約九十四萬元)的利息及法律費用,合共五百五十一萬多美元。此外,原告亦要求被告支付此筆欠款截至清還前繼續滾存的利息。
案件編號:HCA 22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