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石棺案:控方:殺害死者因錢作怪

【本報訊】荃灣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並踏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指證據顯示三名被告均有計劃要殺死者,以獲得三千萬美元報酬,被告最終有按照計劃行事,案件是因「錢作怪」而引起。辯方的律師則表示,沒有證據顯示真有該筆報酬。

稱小草證供誠實可靠

三名被告依次是曾祥欣(二十九歲)、劉鍚豪(二十四歲)及張善恒(二十六歲),他們被控於或約於一六年三月四日謀殺二十八歲男子張萬里。

控方指,特赦女證人何菱瑜(小草)的證供誠實可靠,根據她證供,案發前三名被告有談及殺害死者可獲三千萬美元報酬,他們有討論殺害死者的計劃,及尋找地方去殺害死者並準備哥羅芳等,種種迹象均顯示三人有計劃殺害死者並有確實執行。

控方表示,三名被告自辯時均稱死者的身亡與自己無關,而他們稱因驚慌一直沒有報警,但如他們沒有參與殺人,為何他們會一直不報警,反而參與製造石棺和處理屍體。控方指他們的證供均不可信,陪審團亦需考慮他們其後逃往台灣的目的,是否成為證據,令陪審團更肯定他們是刻意「着草」。

曾的律師陳詞指,如真有殺人計劃,根本不會在曾租住的單位進行。至於買哥羅芳一事,據「小草」證供指,曾買了哥羅芳後倒在內褲上試聞,這像玩耍,不似進行殺人計劃。劉的律師則指,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證明真的有該筆三千萬美元報酬,以及顯示他們確是為錢殺人。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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