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澳門從事俗稱「疊碼仔」活動的賭場中介,原本要按僱主指示每天由澳門來香港提款返澳門,但他去年八月來港提取逾九百萬元後,便挾款去如黃鶴,直至一個多月後才在紅磡一間麻雀館被警方拘捕。他昨在高院承認四項盜竊罪,被法官判監五年。
五十五歲被告吳志明是香港居民,但在澳門生活和工作多年。案情指,去年二月起,被告受朱姓事主聘用工作。事主的業務是介紹客人到澳門多間賭場的貴賓廳「廣東廳」娛樂,從而賺取佣金,其客人主要內地人,而內地賭客一般都不會攜帶大量現金入境澳門,所以多數會向事主借貸的名義,向事主提取「泥碼」博彩,事後就將欠款匯到事主在香港一些找換店的帳戶。被告的職責,包括每日由澳門來香港,到找換公司提款帶返澳門。
去年八月六日,事主指示被告來港,先後向四間找換公司提取合共九百一十四萬元後返澳,但被告在提款後便關掉手提電話,與事主斷絕聯絡。事主找不到被告後,於翌日向香港警方報案。去年九月廿七日,警方在紅磡一間麻雀館進行例行查牌時,發現在場的被告是被通緝人士,因而拘捕他。警方在他身上和他居住的賓館房間,找到七萬多元,以及多件名貴金飾和多間珠寶金行的禮券。
辯方昨為被告求情時稱,被告是因為自己的帳戶被客戶「走數」,以致無法向賭廳交數,才會犯案,而他待客戶還錢後便會將款項還給事主。惟法官並不接納此求情理由,認為唯一減刑因素是被告認罪,因此判被告監禁五年。
案件編號:HCCC 27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