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燒法院 法律界嚴詞譴責

【本報訊】法律界齊譴責火燒法院事件。民陣前日(8日)再次發起遊行,惟期間有人在終審法院及高級法院縱火,及在其外牆噴上文字。多個法律界團體昨發聲明譴責,其中香港大律師公會指,前日是紀念國際人權日,發生上述破壞法院的行為最為諷刺,因司法機構正是掌管公義及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

罪犯必須繩之以法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強調,參與上述破壞行為的人,並非真誠的示威人士,而是罪犯,必須被繩之以法;又指他們的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亦並非行使在法治之下的文明社會的任何權利。公會重申,數以十萬計的遊行人士的表現,正好體現以和平的方式表達意見及訴求,最為有力。

另外,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亦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指向終院及高院投擲汽油彈及縱火,以及在路牌噴上「司法已死」的塗鴉字句,嚴重損害香港法治及聲譽,絕對不能姑息。協會促請政府加快制訂全面而有效的止暴制亂策略及措施,律政司應加快處理違法行為案件的檢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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