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歲「Wargame小子」疑遭其他戰友在五桂山殺害並棄屍現場,一名事後被警方拘捕的冷氣技工否認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控方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稱涉案另一男子嚴汝衡於案發當日要求引開死者朋友注意,而嚴和另一涉案男子周正賢則伏擊和勒死死者。被告其後知道死者已被殺,嚴表示死者生命力頑強,「鎅咗廿刀都唔死」,被告聞言後擔心自己生命安全。
二十四歲的被告黃朗祺,被控於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香港連同嚴汝衡及周正賢謀殺郭葦諾。被告向警方表示,早於案發前一星期,嚴汝衡在聚餐中提及死者欠他兩萬元及欺騙他人金錢,要找機會將死者殺死。該次聚餐中,嚴與周有略談及其伏擊計劃,包括要準備麻包袋及硬物,再從後以麻包袋笠住死者頭將他勒死。被告當時只在意「食嘢」,以為他們講笑。
被告表示,案發前的夜晚,被告與嚴和周見面,二人再重提計劃並叫被告引開死者友人「05」的注意力,好讓他們可伏擊死者,當時被告亦以為只是打死者,「估唔到會真是殺咗佢」。
被告又稱,他有依計隔開「05」與死者,嚴事後送走「05」並向被告透露已殺了死者,其後他們匯合周,被告見到周拿着的物品有血。期間二人透露殺害死者的過程,嚴稱因死者大力及生命力頑強「鎅咗廿刀都唔死」。被告比死者細小,故他亦擔心自己有危險。二人又稱有用硬物及刀襲擊死者,周亦用刀(界刂)了死者頸項廿多刀,死者最終失血過多而死,他們則以麻包袋笠死者頭再索起,並把死者棄於梯田。
被告表示,他其後一直依從嚴的指示,包括到嚴的工場清洗死者物品、協助棄置染血衣物,把部分物品帶回家保管,陪嚴把死者的手機帶到旺角洗機,當死者兄長找被告時不作回覆等。被告解釋因嚴人面很廣,認識有勢力人士,又知道他的住址,他擔心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故一直遵從命令。
案件編號:HCCC 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