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宣傳皮膚科醫生失德罪成

【本報訊】皮膚科專科醫生何天儀被指在二○○九年八月至二○一六年十月期間,涉及違反規定的宣傳事宜,遭檢控五項專業失德罪,醫務委員會昨日展開聆訊,何承認全部五項控罪,醫委會其後裁定她四項罪成,判停牌三個月,緩刑一年。

停牌3個月 緩刑一年

案情指,何天儀至少兩次容許自己為病人提供療程的完整過程放到客戶的網誌上,個別的照片附有其診所的標誌,其中一些照片甚至是由其醫學美容中心的護士所拍,被告又默認/容許網誌的作者把她的個人資料和宣傳內容放到網上。在多個訪問中,又涉嫌宣傳該醫學美容中心有提供的「冷激光」減肥療程,甚至提供療程的價格,並默許/容許有關資料放在多個報章及網站之上等。

促網誌刪文 改網站設計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相關指控非常嚴重,醫生在推廣最新的醫療技術時,應讓商業與醫療因素保持平衡。而何讓自己的照片展示在護膚品附近,容易讓讀者認為她推薦該產品,且沒有盡力維持資訊向公眾傳播的方式。五項控罪中,何被指沒有按規定格式展示頭銜的罪名不成立,因該規定列明,只有在多次勸戒後仍然犯錯才會受罰,而何知道有關問題後已及時改正。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行醫廿七年,對事件感後悔,願意承擔所有責任。被告二○一七年得悉有關控訴後,已經請涉事網誌的作者刪去有關文章,又重新設計醫美中心的網站,確保不再出現誤導性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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