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橋日前有兇徒揮刀斬人,導致一死三傷,兇徒亦被警方近距離連開兩槍擊斃,事件震驚全國,當局將之定性為恐怖襲擊,擊斃兇徒的警察及合力制服兇徒的人士都被稱為「英雄」。鏡頭轉到香港,持續近半年的黑色暴亂迄今沒有平息迹象,暴徒打砸燒搶、暴力私了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有警員被襲擊、被割頸、被咬斷手指,有市民被圍毆、被磚頭砸斃、被淋油焚燒。如果說倫敦橋斬人事件是恐怖襲擊,香港黑色暴亂又是甚麼?
三歲小孩也可以判斷,香港黑色暴亂比倫敦橋斬人事件暴力得多、恐怖得多。然而諷刺的是,英國將倫敦橋單獨斬人事件定性為恐怖襲擊,反而將香港黑色暴亂稱為和平示威,開槍殺人的英國警察成為反恐英雄,開槍自衞的香港警察則被罵為黑警。這是英式幽默?還是英式笑話?
別的不說,香港警方單是從理工大學就搜出近四千枚汽油彈、一千多件爆炸品、六百多支化學品,以及五百多件攻擊性武器,包括大型弓箭、強力彈弓等等。這是如假包換的兵工廠和軍火庫,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都勢必定性為恐怖主義,尤其在英美,警方絕不可能如此斯文,任由暴徒施施然離開。倫敦橋斬人的兇徒即使已被制服在地上,也逃不過被警察開槍擊斃的下場,何況是佔據大學、私製武器、襲擊警民的暴徒。
英國首相約翰遜稱需要加強刑罰,涉及恐怖主義或嚴重暴力罪行的犯人應囚禁十四年或以上。按此標準,香港暴徒又該囚禁多少年?香港司法沿襲自英國,不會又有不同標準吧?洋人就是如此虛偽,他們持雙重標準,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是對的,別人做任何事情都是錯的,所謂的西方民主、普世價值,不過是意識形態的遮羞布。英美為了遏制中國,不惜搞亂香港,更公然顛倒是非,為黑衣暴徒撐腰,還美其名曰為支持民主公義,簡直無恥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