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石棺藏屍案:第三被告:神嘅審判必正確 現實唔會

【本報訊】荃灣石棺藏屍案續審,第三被告張善恒繼續作供,並接受次被告劉錫豪的律師盤問。張供稱,他向警方誇大他在案中的參與程度,只為爭取成為污點證人減輕罪責,但當他由警署轉到懲教署看管後,他才發現自己遭警方誘騙招供。劉的律師指稱,張在庭上多次提及母親且數度落淚,目的是要向陪審團博同情,張不同意。

劉的律師質疑,張在警誡供詞中哪一句講真、哪一句講假,全憑片面之詞,律師問應如何判斷張說話的真偽,張說:「咁只能夠由陪審團決定,如果真相大家都知嘅話,就唔需要法庭。」

法官李瀚良認為張的答案頗具哲學性,遂追問張的意思,張解釋說:「當有神嘅審判嘅時候,神嘅審判就一定正確,只可惜呢樣嘢唔會現實發生,所以先有法庭嘅出現。」張透露他於一六年五月(即案發後兩個月)決志成為基督徒,他日前出庭作供前手執《聖經》宣誓,他在神面前已將所知的真相說出來。

稱遭警方誘騙招供

張供稱,當年警方叫他可透過懲教署保安組聯絡荃灣警署重案組商討污點證人的事,但當懲教署保安組的隊目接見他時卻恥笑他說:「白癡仔,畀警察呃咗。」律師問張既然他知道受騙,為何不通知警方撤回警誡供詞?張說:「明知佢哋呃我,無再搵佢哋」,但他承認,他也沒就誘騙招供一事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張表示,他們潛逃台灣時,他有提議自首,但曾祥欣要求他將所有罪責「攬晒上身」,曾聲稱會找人照顧他的母親,不過最終不了了之。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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