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事主屬舊同事 被帶入宿舍休息
現廿六歲的被告徐卓林,被控於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強姦本地某間大學的女學生X。控方指,二人是舊同事,X於當時剛入讀涉案大學,她當日生病,知道被告在同一所大學的校園便去找他。被告稱想到她的宿舍休息,她與被告一同吃晚飯,再帶被告到宿舍房間。
控方指,兩人其後在宿舍房間一同玩手機,X去洗手間後,發現被告已關燈。被告脫去X口罩吻她,她曾拒絕但被告沒理會,被告再伸手進她的內褲撫摸她的下體,其後與她性交。期後,她感困擾並向友人求助且於翌日報警。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稱X是自願與他性交。
案件編號:HCCC 15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