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限量版錶賄銀行職員 解放軍退伍女後勤還押

退休解放軍女後勤人員,偕任公司董事的丈夫由北京來港申請銀行戶口,把裝有值約港幣三百元的解放軍限量版腕錶的袋放在枱底。該對夫婦被廉署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男被告獲釋;女被告認罪。辯方指女被告在求情信稱「唔熟悉、唔習慣香港法律」,官質疑「內地可以咁o架咩?」指必須監禁,惟需等醫事及背景報告再定刑期,故押後十二月十六日再訊,需還押監房。

六十七歲男被告韓先利,為香港滙霖國際財務集團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六十一歲女被告馬振蓮,報稱為退休人士,是韓的妻子及滙霖獲授權簽署人。兩人均來自北京。控罪指,他們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滙豐銀行一名僱員提供一隻手錶的饋贈,作為協助他們在滙豐銀行開設滙霖的公司戶口的誘因或報酬。

偕董事丈夫開戶 稱涉逾十億元

當日兩人同到滙豐銀行旺角分行擬開設公司戶口,聲稱涉及數以十億元的投資款項。期間女被告趁職員往取茶點招待時,把一個袋放在職員工作枱下。及後在商談期間,女被告又拿出水果給銀行職員,職員拒絕接受。

會面結束後,職員始發現枱下的袋子,內有一個裝着手錶的禮盒,於是致電被告,被告表示是送給他的小禮物,以表謝意,並拒絕收回。此後,被告曾多次聯絡職員,查詢申請是否獲批。至今年九月,銀行經審視後拒絕被告的開戶申請,欲透過電郵通知時,卻發現郵件無法送出。

填失效電郵 被質疑作非法用途

辯方求情稱,女被告退休前是解放軍後勤人員,她患有心臟病,事後感到十分焦慮,「成日喊,無胃口」,已知道犯錯及誠心悔改。另外,案中銀行沒有損失,涉案腕錶價值不高,而且該錶是女裝,惟銀行職員卻是男子,反映被告不是有心賄賂。被告又透露北京人與朋友交往或受人幫助時,會送小禮物表達謝意,送錶是想答謝職員花時間解釋。

裁判官認為被告與職員稱不上是朋友,另關注被告指涉款龐大,卻填上失效電郵地址,推論被告或想作非法用途。就電郵地址一事,辯方指或是溝通問題。裁判官又問控方,被告有否意圖透過軍方聯繫,施壓職員,控方指沒資料。

案件編號:KCCC 266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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