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政府、各媒體或病人組織的廣泛宣傳,香港人對器官移植已多了認識。然而,願意捐出過世親人的器官個案依然偏低。以肝臟移植為例,從過去每年30-40宗遺贈肝捐贈數字下降至今年不足20宗個案,所得的遺贈肝器官實不足夠解決輪候者眾的需求,很多急性肝衰竭的病人因等不及移植而離世,情況令人惋惜。
活體肝移植是另類可適時解決遺贈肝不足的方法。但是,活人捐肝是存在很多限制及風險的。首先,要有自願捐贈者出現,此人可以是病人的親人(例如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伴侶,或沒有血緣關係而年齡在18歲或以上的自願人士。血型最好和受贈者相容,身體與心理狀況健康良好。還要理解和接受移植手術帶來的不適及痛楚,或術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例如傷口感染、肺炎、出血、或膽管問題等。 此外,腹部還會留下一條長長的永久性疤痕和需要大約6–8星期暫停工作休息,使身體盡快康復。
可惜,不是每個病人幸運地有親人能夠捐出部分肝臟作移植。有病人與捐贈者血型不相容,子女未成年,伴侶或父母年長和有慢性疾病,兄弟姊妹除了自身健康問題外,各自在家庭角色上有顧慮而卻步等。作為護士,每天看見病人軟弱無力地跟病魔搏鬥,感受到他/她們求生的欲望,冀望可得到器官移植重生。
「您的一個決定,足可改變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命運,救助有需要的人,請支持器官捐贈。」
作者:何惠儀 - 註冊護士 香港移植學會
香港移植運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