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聽會衝擊官員 眾志3人否認控罪

【本報訊】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年三月舉辦公聽會,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和另外兩名女成員在發言過後,被指戴上面具及手持示威標語,離開座位,走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所坐的位置。他們三人事後被票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一名女成員另被控襲擊男保安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三名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二十四日開審,預計審期三天。

控方將傳召7證人

控方表示,審訊將傳召七名證人,當中包括立法會保安及警員,另外會播放三段長約數分鐘的現場錄影片段,審訊會用中文進行。辯方則表示不會爭議涉案錄影片段的真確性,主要抗辯方向是各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未有遵守秩序」。辯方透露,除了三名被告外,辯方暫時沒有其他證人。

三名被告分別是十九歲的鄭家朗、二十一歲的吳嘉兒,以及二十一歲何秀儀,他們各被票控一項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即今年三月十六日未有在立法會大樓的會議廳內遵守秩序;何另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於同日同地點襲擊男保安許耀德。

案件編號:ESCC 2363,ESS 33914,33915,339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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