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225外勞到港 社區服務業最要人

【本報訊】補充勞工計劃實施至今已逾廿載,主要是紓緩個別行業人手短缺的問題,例如建造業、私人安老院舍及漁農業等。不過,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僱主須符合一定條件始可向勞工處提出申請,部分工種例如收銀員、售貨員及髮型師等,更是謝絕申請,以免讓基層打工仔有外勞「爭飯碗」的感覺。

26職位拒門外 保障基層

計劃在九六年二月正式實施,列明為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僱主需先以有關工種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在港進行四星期公開招聘,包括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在勞工處進行一段強制時期的本地招聘、以及在適當的情況下,與僱員再培訓局協辦訓練課程。倘仍未能聘請足夠人數,便可向勞工處提供出申請。

除要符合上述條例外,計劃列明廿六個職位不可申請引入外勞,包括收銀員、售貨員及髮型師等。而每宗申請須受勞工顧問委員會監察,政府需徵詢其意見才可決定是否批核。而獲批輸入外勞的僱主亦需繳交徵款,以供僱員再培訓局培訓本地工人。倘有裁員需要,亦應先行裁減輸入外勞。

根據勞工處的資料顯示,去年共批准三千二百廿五名外勞到港工作,當中,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漁農業和建造業為首三位輸入最多外勞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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