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杏花邨外判清潔工疑遭拖欠遣散費,工會斥公司「假調職、真炒人」。負責杏花邨清潔服務的外判公司合約近日屆滿,有約三十多名清潔工疑被拖欠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涉款總數近百萬元。有清潔工指,該公司聲稱可安排調職,但至昨日仍未有任何詳情或賠償,被拖欠兩萬多元遣散費,對此感無奈。工會昨與工人請願,工會批評,港鐵作為杏花邨管理公司,有責任監督外判商支付遣散費。
協助清潔工人的清潔工人職工會昨到杏花邨站外請願,約十名清潔工出席。組織指,杏花邨約有六十名清潔工,當中約二十名為散工,其他三十多人屬全職,年資約二至十一年。該會月中接獲工人求助,指涉事公司要求工人簽署離職書,列明若工人不跟隨公司調職,需放棄追討權利,惟有工人雖表明願意調職,事情仍不了了之。
七十四歲的梁伯任職杏花邨清潔工三至四年,月薪約一萬一千元,每日工作十小時。他指,上月經理向他告知合約即將屆滿,詢問他會否跟隨公司調職,他表明願意,並先後簽署兩份離職文件,但公司一直沒有交代調職詳情,如新工作地點,他直言「究竟係炒(我)定係點?」
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批評,清潔公司以「假調職」要求工人簽署調職通知書,企圖逃避遣散費等賠償。她認為,杏花邨屬港鐵物業,港鐵有責任監督外判承辦商,又促請杏花邨的業主委員會督促外判清潔公司支付遣散費,又指港鐵及清潔公司得悉工會昨午有行動才接觸工會及工人。各方其後會面約一小時,梁引述清潔公司代表指,會在短期內了解工人情況及收集意見,或以慰勞金方式酌情向工人發放賠償,工會將要求該公司十四日內作回覆。
勞工處表示,已知悉事件並與僱主聯絡了解情況,受影響的員工如對《僱傭條例》及僱傭權益有疑問,可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