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為王立強詐騙案判決書曝光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公安局靜安分局上周六指,自稱為中國當間諜的王立強是一名涉嫌詐騙罪的在逃人員。事後有傳媒翻查法院文件,發現二○一六年曾有一名同名同姓者,在福建光澤縣人民法院因詐騙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與公安局公布的內容相若,疑為同一人。

上海市公安局指,王立強因詐騙罪被福建省光澤縣人民法院判刑;惟至今年二月,王立強虛構進口汽車投資項目,詐騙一名束姓商人約四百六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五百一十九萬港元),警方於四月十九日以涉嫌詐騙罪對其立案偵查。通報又指,王立強同年四月十日前往香港,惟經核查,其持有的中國護照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件均為偽造。

福建省光澤縣人民法院一份判決書指,王立強涉嫌犯詐騙罪,於二○一六年三月四日被刑事拘留,同年三月十日被取保候審,於同年九月廿八日被提起公訴,案件在翌月十四日公開開庭審理。對此,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長安劍」發表評論,批評西方反華媒體猶如「聞到血腥味的鯊魚」,把新聞道德、新聞倫理拋到九霄雲外,爭相報道未經核實的假新聞,不放過一絲可以醜化中國的可能。

中國創新澄清從未參與特務活動

另外,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昨日發表公告鄭重澄清,該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向心和該公司從未參與任何情報或特務活動,有關報道內容純屬虛假、並無任何事實根據及完全不實。公告又澄清,王立強從未曾成為該公司員工,並強調會考慮採取切實可行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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