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料明年中完成研究
美國加州及新加坡亦有相關限制。在加州,電動滑板車駕駛者需年滿十六歲,在行人路上駕駛時,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等。新加坡則按電動滑板車的品牌及款式訂立不同重量及時速限制,用家需要購買第三者保險並在駕駛時戴上頭盔,而且禁止在馬路上駕駛。
本港運輸署在一七年展開「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研究範圍亦包括在港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代步的可行性,預計於二○年中完成。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政府應參考外國做法,就各類電動滑板車的動力、功能以及可行駛路段作詳情研究及訂立指引,令市民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電動滑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