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罪成 3漢判囚5至9個月

【本報訊】三名男子涉嫌藉去年元朗天后寶誕巡遊借機展示堂口實力,遭臥底警員舉報,三人被控一項以三合會社團成員的身份行事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罪成,分別被判即時監禁五個月至九個月。裁判官指三名被告事前已有共識,目的是要令和勝和在天后誕巡遊中展示堂口實力,即使事件不涉及打鬥暴力等非法活動,但天后誕有公眾人士聚集圍觀,在人多情況下出現三合會成員易生事端,法庭不能姑息,必須嚴懲以保障社會安寧。

三名被告依次是江×嶸、羅×韓及林×漢,他們被控於去年八月五日,在香港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裁判官指,控方傳召臥底警員是誠實可靠證人,法庭全盤接納他的證供。

圖藉天后誕「晒馬」

三名被告有共同目的,意圖藉天后誕巡遊活動「晒馬」,他們在案中各司其職,次被告是案中的中心人物,他指示兄弟向外宣稱他們屬於其分支;第三被告負責點人數,召集兄弟由樂富到元朗支持次被告;首被告則在元朗的酒樓派發可以識別他們堂口的T恤。

辯方求情稱,天后誕是合法的典禮儀式,當日巡遊獲警方批准,事件中不涉暴力,公眾未有因被告的行為受到威嚇及壓力,因此本案屬同類案件當中性質最輕微的。辯方透露,三名被告過往雖有案底,但與本案控罪不類同,次被告曾因接贓被判監四年,他的兩名子女正在英國讀大學。

裁判官同意本案有異於一般黑幫非法活動,次被告在案中有權支配他人行事,其角色最為重要,第三被告明顯是「兵卒」,首被告角色則介乎另外兩名被告之間。最終,首被告被判監七個月,次被告被判監九個月,第三被告被判監五個月。辯方替三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三人需即時服刑。

案件編號:KCCC 16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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