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限制多 買床褥前問清楚

【本報訊】一張舒適的床褥能有助入眠,惟消費者委員會今年接獲過百宗有關床褥的投訴,大部分投訴床褥下陷。有投訴個案以近五萬元購買貴價雙人床褥,聲稱「十年保用」或免費換新,但維修保養條款限制多多,規定下陷幅度需「達標」才免費維修或更換。消費者提醒選購床褥前宜問清楚,免墮入維修圈套。

下陷幅度須「達標」始作更換

投訴人梁先生兩年前以四萬九千元購入標榜十年保養的雙人床褥,但最近睡醒時感到腰酸背痛,質疑床褥有問題,遂要求該公司上門檢查床褥。師傅上門檢查指床褥偏軟身,床褥中央下陷可考慮以物料填充,師傅會交公司跟進。但公司電郵陳先生,指床褥的軟硬度屬主觀感覺,檢查發現床褥既沒有結構問題,又指根據保養條款,床褥下陷幅度須達一寸半才會安排免費維修或更換。

投訴人批評該公司床褥售價昂貴,但僅使用兩年便下陷,覺得物非所值,枉稱十年保用,要求公司免費維修,並向消委會投訴。經消委會調停,該公司最後同意用物料填充或更換床褥棉層,但投訴人需付款二千多元。

「十年保用」等口號勿予期望

另一投訴人陳太以四千八百多元購買護脊床褥,三個月後發現床頭位置下陷。師傅上門檢查後,認為有機會因投訴人使用的「排骨床架」承托力不足引致下陷,但該公司以保養條款列明使用「排骨床架」不符合保養範圍為由,拒絕更換或免費維修。

消委會認為,床褥保養條款只載於保養證內,消費者要待收貨後才能細閱,即使詳閱條款,當中細節可能存在爭拗,建議生產商會以可客觀評估的因素作為維修或更換準則,如下陷幅度,或彈簧結構是否出問題等。

該會建議消費者選購床褥時宜先向銷售員確認床褥是否適用於家中床架類型,以免影響日後保養;而保養條款都會附加各種限制,不應對「十年保用」這類宣傳口號有過分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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