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公司亂收費,市民大失預算,隨時「大出血」。消費者委員會調查二十間搬屋公司的收費詳情,發現業界無統一收費準則,而且差距極大,並附設林林總總的附加費,如於假期搬屋、傢俬裝拆、樓梯搬運、垃圾棄置等費用,消費者難以單憑粗略報價作全面比較,附加費更可佔總支出五成,以搬運一部卅七吋電視為例,收費由五十元至六百元不等,相差十一倍。消委會建議市民向搬屋公司清楚查詢搬運過程的細節及所涉額外收費。
消委會在八至九月向一百零六間搬屋公司發出問卷,查詢報價、付款形式、額外收費等,最終只有二十間回覆。回覆的公司中,有十三間設有最低消費金額,介乎六百元至三千五百元。各搬運公司設有多種額外收費項目,費用差異巨大,例如若安排在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搬屋,部分公司會收取五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的附加費,部分則按運費總額加收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若住所不設升降機,所有搬運公司都會按樓層收取額外樓梯搬運費,然而,各公司對樓層的定義各異,有公司以五級樓梯為一層計算,也有公司以十九級樓梯才算一層。而樓梯搬運附加費的計算方法更是層出不窮,十一間公司以每件每層計算,收費介乎一元二角至一千元;四間會收取運費總額的一成半至兩成作為附加費;另一間按樓層數量劃一收取每層五百元附加費。
對於需要特別搬運技巧的物件,如三角鋼琴,有兩間公司表明不提供搬運服務,十四間則會收取每件每層一百元至五千元附加費。如需把大型傢俬拆件和裝嵌,有六間公司會按每件傢俬收取一百至二千元附加費;若需棄置傢俬或雜物,收費則視乎物件的體積及重量而定,由每件二十元至五千元不等。
消委會建議市民要求搬運公司上門提供較準確的報價、相關額外收費和合約條款,留意惡劣天氣下的安排,以及是否需自行購買保險。消委會在今年一至十月共接獲七宗有關本地搬運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五成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