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與$24潤手霜 獲評同分

【本報訊】秋冬皮膚易乾燥,潤手霜成為不可或缺的隨身物。消費者委員會首次試驗十三款香港有售的潤手霜,發現兩成樣本在減少水分流失效能表現較遜色,其餘八成樣本評分高,價格差異大,成本可差高達約十五倍,而「平嘢未必冇好嘢」,售價貴七倍的潤手霜與最平潤手霜同得較高的四星評分。消委會提醒,護膚品的實際效能因人而異,消費者應按個人需要和喜好選擇。

消委會是次測試十三款本港有售潤手霜樣本中,每支零售價由約廿四元至二百一十元不等,若以每次使用分量一點七克計算,成本可差高達約十五倍。以最貴的「Jurlique」玫瑰護手霜為例,每支索價二百多元(每毫升售價為五元),整體評分為四星(五星為滿分),與售價最便宜的每支僅售廿四港元(每毫升售價為三毫二)「NIVEA Nourishing Care Hand Cream」護手霜同分。

「48小時保護」欠實質意義

測試又發現,在十一款聲稱乾燥膚質適用潤手霜中,兩款在減少皮膚水分流失此項目只獲兩分(五分滿分),包括「L'OCCITANE」乳木果潤手霜及「EOS」潤手乳霜(蘭花香草)。另外,有四款樣本雖分別標榜「全日護理和保護」、「24小時保濕」,甚至「48小時紓緩乾燥肌膚」等,不過當中只有一款保濕效果突出,消委會建議消費者不宜單憑這些聲稱作選擇考慮。另外,有八款樣本的標籤列出可致敏香料成分,皮膚對香料容易過敏的消費者要小心選購。

消委會提醒,護膚品實際效能因人而異,消費者應按個人需要和喜好選擇。現實生活中,消費者不會在塗抹潤手霜後全日不沾水,故此所謂「廿四或四十八小時保護/紓緩」等聲稱的實質意義不大,毋須追求附有該等宣傳字句的皮膚護理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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