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索醫療報告再訊
控罪指,二十三歲被告陳譽升於十一月二日在紅磡新碼頭街九龍城碼頭外,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員26136周俊鴻執行公務。據了解,事發時有關警員截停被告,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惟有人涉嫌拒絕依從指示。
辯方昨日在庭上投訴,被告在被捕過程中,曾經遭到十多名蒙面防暴警包圍並推至地上,將其面部壓向地面,手指插眼,導致其前額以及手臂受傷,右眼亦有瘀傷,需要留院四日,並接受物理治療。由於被告是在保釋期間自行求醫,辯方暫時未有醫療報告在手,但指下次再訊時相信能夠呈交。
案件編號:KCCC 27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