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月底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包括連登及Telegram,發布或轉發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傷人或損毀財物的言論。臨時禁制令昨到期,律政司申請延長臨時禁制令,而香港互聯網協會則申請介入,指禁令內容太闊,令行內人人自危造成寒蟬效應,要求撤銷或修改禁制令。法官指,目前香港社會上出現暴力傷人或毀壞財物的情況,決定延長臨時禁制令,但修改其字眼,以釐清禁制對象是有意圖而故意在網上發布煽動暴力言論的人。
律政司代表昨重申,禁制令有效減少於網上流傳鼓勵及煽動破壞及暴力的言論,而Telegram相繼關閉起底群組,亦有人因在連登上發布煽動毀壞的訊息而被捕。雖然有關言論禁之不絕,但當網上流傳要毀壞又一城商場或火燒法院等訊息後,相關建議很快便被付諸實行,更顯示須靠禁制令去阻嚇。
協會的代表律師卻指出,警方一直都在有效處理網上煽動暴力罪,實無必要用禁制令進一步限制市民的通訊及言論自由,而高院早前頒下的禁令字眼所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闊,以致有人擔心即使純粹轉載或討論相關資訊亦會墮入法網。律師提醒法庭,在頒發禁令限制市民基本自由權利時,必須在侵害市民權利的程度上作出平衡,亦要確保必須是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才能作出相關命令。況且,律政司未曾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政府對此類煽動暴力言論已束手無策,反而警方的資料顯示,多個月來都有針對網上罪行的執法行動,並且陸續有人因涉嫌干犯相關的刑事罪行被捕。
惟法官高浩文明言,以目前香港社會上出現暴力傷人或毀壞財物的情況,實不適宜撤銷任何有效阻止情況升級的措施。他更批評示威者以傷人及毀壞作為手段,根本說不上是表達意見及推動民主,任何人即使有如何崇高的理念,都不能透過違法行為去表現,否則就只是一個罪犯。
法官又指,雖然目前或已有法例針對煽動他人犯法的法例,但相信法庭的禁制令,能有效提醒一些無知、或者是故意裝作不知道法例要求的市民,在網上散播鼓勵或煽動暴力的言論,亦須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
資訊科技界團體成員表示,即使法庭釐清了禁令所針對的是有意圖故意煽動暴力的人,但仍擔心業界內的自我審查及白色恐怖依然存在,他們與律師研究判詞後,會決定是否有進一步行動。
案件編號:HCA 20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