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西堆填區承辦商去年涉滲漏垃圾汁,污染下白泥海岸保護區及附近的魚塘,造成生態危機。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堆填區滲漏污水,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及《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合共被判罰款二萬八千元。有環保團體關注法庭對觸犯環保條例的個案往往判刑過輕,恐會發出錯誤的訊息,令污染者以為毋須付出很大的成本代價,失去阻嚇力,促請法庭量刑時留意,然而流出污染水造成生態危機頗大。
環境保護署環保法規管理科執法人員去年八月調查涉嫌排出污水的源頭及搜證,從其中一個已棄用的堆填區氣體收集管道源頭,抽取污水樣本化驗,結果證實承辦商未有依從有關牌照的規定妥善處理堆填區滲濾污水,遂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向承辦商提出檢控。
環保署強調,非常重視承辦商對轄下設施的管理和監督;在去年八月發現上述事件後,已責成堆填區承辦商立即徹查及修正問題,並就事件與該公司管理層召開跟進會議。承辦商已全面檢查類似的設施及管道,避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此外,環境基建科已加強監測新界西堆填區附近的水體包括大水坑河的水質,增加取樣的地點及加密定期抽驗水樣本次數,結果顯示水質並沒有受到污染。為釋除公眾疑慮,環境基建科亦已聘請學者獨立評估大水坑河的水質情況,並額外抽取水樣本獨立化驗。水質化驗結果顯示大水坑河的水質沒有受到滲漏污水的污染。
按一六年環保署回覆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全港十三個已修復堆填區,當中的七個均由昇達負責營運。惟近年圍繞該公司的負面消息頻傳。昇達五年前已被揭旗下聯營公司負責的新界東北堆填區有污水滲漏,同年新界西堆填區亦出現「垃圾汁」滲漏,去年旗下屯門望后石谷堆填區又被揭違規排污,審計署曾點名批評政府管理不當,承辦商已多次被法庭判罰。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倡議總監朱漢強表示,留意到法庭對一些觸犯環保法例的個案判刑相對較輕,失去誘因令污染者守法,他促請法官量刑時關注環保問題,免發出錯誤的訊息,令污染者漠視守法。此外,由於昇達並非首次違例,環保署應因應所犯事項,收緊日後的標書標準,甚至加入評分制,並加密監察,才能令人對環保署執法增加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