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去年在嘉道理農場外採訪涉及農場女職員的意外時,遭農場執行董事薄安哲阻撓,他更一言不發取去記者手機,記者事後發現手機遭「刪片刪相」,於是報警。薄安哲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再訊,他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但須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控罪撤銷。薄安哲在庭上解釋女職員受重傷,急需救助,他只想保護員工安全和私隱。
控罪指,五十九歲英國籍被告薄安哲(Andrew Bowden BROWN)於去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大埔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入口外,偷竊一部屬於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方)的手機。
案情透露,一輛貨車當日中午時分倒車時撞向農場鐵閘,鐵閘倒下並壓着女職員,消防員和救護員奉召到場營救傷者,期間東方記者碰巧駕車經過,見狀遂下車取出公司的手機,在傷者附近兩至三個身位拍攝及採訪。
數分鐘後被告突然現身,一言不發取去記者手機,記者即時表露身份並出示記者證,要求被告交還手機,但被告未有理會,反拿着手機行開,記者遂拿出私人手機繼續拍攝,但遭被告遮擋鏡頭,記者遂向上司匯報事件並報警。等候警察期間,有農場職員上前道歉並交還手機,但記者拒絕取回手機,表示要等警察到場。
警員到場後,記者除要求職員交還手機外,並要求被告道歉,警員最終代為拿回手機,但被告未有道歉便離開。記者當晚檢查手機時,發現手機內有關意外的相片和影片遭刪去,於是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曾操作記者的手機,又將手機交給其他人保管,於是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拒絕回答問題。
被告同意上述案情,但稱女職員被壓着後命懸一線,記者近距離採訪,有礙救援,他強調其行為只為保護職員的安全和私隱,沒有不誠實意圖。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
案件編號:FLCC 391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