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客在公眾泳池教授泳術,難免影響其他泳客暢泳,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時仍未就設立「公眾授泳區」制訂統一機制,全港四十四個公眾泳池,只有九個設立了教泳區及規則,其他則是各施各法。申訴專員趙慧賢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康文署對公眾泳池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早前就另一宗有關公眾泳池泳線分配及監管機制的主動調查,向公眾收集意見時接獲不少意見,指有泳客在泳池內進行私人或集體授泳活動,對其他泳客構成滋擾,公署過去不時收到市民相關投訴。
康文署四十四個公眾泳池中有九個設立了「公眾授泳區」,規管泳池內的授泳活動。惟申訴署初步查詢發現康文署仍未就設立「公眾授泳區」制訂統一機制,申訴署認為有需要就公眾泳池內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情況作出審研,長遠減少授泳活動對泳客帶來滋擾的問題。
趙慧賢指,不少市民習泳時確需要利用公眾泳池進行授泳活動,故康文署應考慮制訂措施,將有不同需要的泳客分流,紓緩參與授泳活動人士與其他泳客之間的摩擦,此項主動調查將審研康文署規管公眾泳池內授泳活動的工作,如有需要會向康文署提出改善建議。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目前有私人教授游泳的需要,不少小朋友都會習泳,惟公眾泳池欠缺制度監管,康文署應設立制度,如劃定一個指定時段、位置才准教授,以免多人同時任教發生爭場衝突或危險,亦可避免影響到其他泳客。
康文署回應時表示,會積極配合公署的調查工作,已為「公眾授泳區」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康文署及游泳場館管理人員代表,會聽取申訴專員公署的意見,完善改善方案。署方在二○○五年三月起先後在個別公眾游泳池劃出「公眾授泳區」,目的是將泳客分流,減低授泳活動對其他泳客造成的影響,截至今年九月一日,康文署轄下有九個公眾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該署認為,會按實際情況及需要,為合適的游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或採取其他針對性的措施,平衡一般泳客及習泳人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