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局勢持續升溫,暴徒癱瘓多區交通,並大肆破壞店舖,港府周三(13日)晚急召一眾司局長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曾傳出討論是否實施宵禁令,以減低街上示威者的人數,但港府昨日(14日)已否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以警方現時的人手,即使實施宵禁令亦無能力執行;有法律界人士則認為,特首可根據《公安條例》實施宵禁,同時要全港宵禁才有效果。任何人違反宵禁令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監禁兩年。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當局可根據《公安條例》第卅一條,行政長官如信納為了公共秩序而有需要,可藉宵禁令指示每位人士在指明的地區及時間留在戶內,並持續生效;又或引用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宵禁令。當中以根據《公安條例》實施宵禁較為簡單直接,毋須動用緊急法,亦不需要重新立法。
龔指出,當局可宣布全港或分區宵禁,但她認為因為多個地區都有黑衣人聚集,「分區宵禁都無用」,全港宵禁才有效果。龔又指,一旦實施宵禁,任何人士在宵禁時間在街上出現已屬違法,警方執法相對容易,「唔使拗來拗去,總之你出街就犯法,可以即刻拘捕。」法庭亦可從速處理相關案件。根據法例,任何人違反宵禁令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監禁兩年。
龔靜儀分析,雖然不少人擔心香港實施宵禁會令海外投資者失去信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股市亦隨時大跌,但近日衝擊不斷,交通癱瘓,令香港陷入水深火熱,經濟一定受損,「再係咁落去,個市遲早都冧!」港府必須兩害取其輕,實施宵禁是一個可行出路,待社會回復平靜,再解決深層次矛盾問題。不過,對於本港在周末實施宵禁的消息,政府昨晚澄清指並無此事,強調有關說法全屬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