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建制下周將動議 褫奪陳淑莊邵家臻議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批准兩名建制派議員喺本月二十日嘅大會上,根據《議事規則》四十九B(一)動議,解除邵家臻同公民黨陳淑莊嘅立法會議席。

根據立法會嘅文件,建制派議員黃定光同身兼行政會議成員嘅黃國健,分別動議解除陳淑莊同邵家臻嘅立法會議員職務。

現為社會福利界議員嘅邵家臻,喺今年四月因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案(佔中案)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被判囚八個月,喺上月初刑滿出獄,之後重返立法會。至於陳淑莊亦因佔中案被判囚八個月,但因為要切除腦腫瘤及治療過程,獲判緩刑兩年。

議事規則四十九B(一)列明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六)項動議解除議員嘅立法會議員職務。按《基本法》相關條文規定,議員涉刑事罪行被判監一個月或以上,經立法會出席會議嘅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就可以解除職務,立法會主席可以即時宣告有關議員喪失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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