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首被告稱遭台列不受歡迎人物

【本報訊】一六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首被告曾祥欣昨繼續出庭作供,他憶述在台灣被扣留期間,當地人員告訴他們已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曾又指次被告劉錫豪因飲醉酒,被移民局單獨拘留,他否認與第三被告張善恒夾口供。代表劉的律師指,曾在警方為他錄取的口供以及在法庭上的供詞均謊話連篇,曾不同意。

因應昨早的交通情況,有三名陪審員遲到近兩小時才能到庭,主審法官李瀚良甫開庭便先慰問陪審員,指現時大家都需要更加忍耐。

律師質疑買哥羅芳黐書架屬謊話

曾供稱,打劫死者的建議是由劉錫豪提出,他們到觀塘海濱視察環境,發現該處有太多閉路電視鏡頭後,他便打消打劫死者的念頭。惟劉的律師盤問曾時指稱,曾到觀塘「踩線」後,仍上網看地圖搜尋打劫地點,並有份買哥羅芳,質疑曾無放棄打劫計劃。律師又指,曾在庭上供稱買哥羅芳是為了「黐屋企嘅書架」,更是謊話連篇。

曾反駁稱,買哥羅芳確是作家居用途,他與另兩名被告及「小草」何菱瑜因貪玩,更將哥羅芳倒在一條內褲上,將內褲互傳「聞下陣味係咩味」,而他與張善恒也只是「上網睇片順便搵地方打劫」,劉自言會自己行動。曾又指,事發時他身在單位閣樓,根本不知張及劉在樓下客廳做了些甚麼。律師問曾,他是否相信自己在閣樓「乜都無做」就可置身事外,免於謀殺的刑事責任?曾答:「係呀,呢個係事實嚟o架,咁我真係乜都唔知吖嘛。」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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