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區議員許銳宇在七月中沙田新城市廣場的警民衝突中,涉嫌妨礙警員拘捕嫌疑人,事後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並繼續應辯方要求毋須答辯。此外,控方申請修訂控罪,以X代替涉案警員的名字,裁判官認為警員名字早已公開,質疑控方的申請是否有必要,押後至十二月十六日再聽取控方陳詞解釋。
控罪指,三十一歲被告許銳宇於今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阻礙警署警長葉克勤執行職務。控方昨申請修訂控罪,指根據現時社會運動的情況,警察作為事主應獲得保護。辯方指出,本案只是阻差辦公案,不屬可以自動用代號取代事主姓名的情況,反對控方申請。
裁判官認為本案在上次提訊時,已公開事主的姓名,質疑現時是否仍有需要遮蓋事主的姓名,加上本案並非性罪行,除非證人感到恐懼,法庭才會考慮隱藏其姓名,但現時控方並沒有實質證據,而高院禁制令已可保護警員及其家人免受騷擾。控方稱需再與律政司商討,裁判官決定先押後案件。
許銳宇是今年區議會選舉沙田翠田選區的候選人,同區另一名候選人是林玉華。
案件編號:STCC 37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