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社工涉姦案 智障女下體紅腫疑接恐嚇短訊噤聲

五十七歲的學校男社工,涉嫌連番在校內校外性侵犯患自閉症的輕度智障女學生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受害人X的母親出庭作供,指X於去年初開始經常情緒波動大發脾氣,她在被強姦後的一日回鄉拜山,整天哭着說下體痛,當晚替她檢查見她下體紅腫,問她又隻字不說。說到此處,X母親忍不住在庭上嗚咽着說:「我仲只係幫佢搽藥膏,唔知道前一日有人對佢做過呢啲嘢,我覺得好無陰功啊。」

X的母親指,在去年初見X表現古怪,鼓勵她將心事說出來,但不得要領,想查她電話,她又說有私隱拒絕。有一次,X帶一個新背包回來,說是被告送的,她遂聯絡在學校跟進X的女社工了解,被告則表示那是慈善機構的贈品。X的母親當時已表示不想X參加太多課外活動,但之後她的課外活動只有愈來愈多,當拒絕為X簽參加活動的回條時,她就發脾氣。

到去年中,X終向家人斷斷續續透露遭被告侵犯,包括去年四月四日被帶到劏房強姦及企圖雞姦的事。X的母親終於看到X的電話通訊,X與被告的短訊對話令她震驚,被告曾在短訊中跟X說,如果她向人透露甚麼便會打X。

X的母親憶述,去年四月五日清明節,X與姐姐妹妹跟父親到廣州掃墓,途中她情緒激動,不斷喊下體痛。當晚一行人回到家,X的母親便拉X入房檢查,見到她下體紅腫,當問她原因時,她只掩着雙眼,但隻字不說。

控方亦傳召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生出庭作供,心理專家指X智商約一百左右,屬於輕度智障人士。精神科醫生洪秉基則指事發後跟X做評估,確認她患自閉症,表達、社交及溝通能力有限,只能簡單回應有關事實的問題,被問抽象問題,例如形容自己的情緒時,她未能回答且表現未能了解。

確診患自閉症 乏表達能力

洪醫生指當時要求X說一個故事,但她未能做到,脗合自閉症病人難以作出想像的特點,而她獨立能力有限,未能獨自解決困難且十分依賴她的母親,她只會按命令行事,並無計劃的能力。洪醫生補充,自閉症病人從小就被教導要信任特定的人,例如父母及老師等,容易令他們受到信任的人剝削利用而不自知。聆訊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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