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襲警 無業青年待判

【本報訊】無業青年在七月沙田反修例大遊行的警民衝突中,企圖用傘篤一名警長胸口,警長成功用盾擋格,他昨在沙田法院承認襲警罪。由於被告另涉於八月中在機場參與圍毆內地記者付國豪一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三十日再訊,待了解他在上述機場案的答辯取向後再判刑,期間他繼續還押。

用傘篤向警長胸口

控罪指,十九歲被告賴雲龍於今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担杆莆街襲擊一名警長。案情透露,數萬名市民於當日到大圍參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集會,至傍晚七時,仍有四千名示威者集結在沙田源禾路,並佔據馬路,有人手持雨傘和自製盾牌與警員對峙。至晚上九時,涉案警長與同袍沿担杆莆街推進,大部分示威者紛紛撤退,但被告拒絕離開,更站在警方防線前,舉起雨傘指向警長,警長喝令他:「快啲走!無人要拉你!」警長要他放下雨傘,否則會使用武力,可是他沒有理會,未幾更突然用雨傘篤向警長胸口,警長舉盾擋格,警長與同袍合力制服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係我篤嘅。」

案件編號:STCC 329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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