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七歲的學校男社工,涉嫌連番在校內外性侵犯和強姦患自閉症的輕度智障女學生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律師盤問女事主X,指她對被告的指控全屬捏造。X否認「作故仔」,並指非常害怕被告,覺得拒絕不了他,而當被告在公眾地方逼她打她時,她有想過叫途人幫忙,但最終冇,因她覺得:「人哋都唔會理我哋」。
X舉例,被告有一次將車泊在三聖邨停車場並在車內侵犯她,有保安員經過見到,但保安員「無問發生乜嘢事就趕我哋走」。辯方質疑X指,被告多次在公眾地方對她攬攬錫錫、拉扯、逼她到劏房或去公園,甚至在公園或車上打她和非禮她,更遑論她有時身穿校服,旁人怎會不干涉?但X堅持自己的說法。
辯方律師又質疑X既然不同意被告的行為,並認定他是壞人,為何仍多次應邀單獨外出,甚至跟他到社工室或劏房?X說是受被告強迫,覺得不服從會被打,又指被告教唆她不能向他人透露那些事,她十分害怕被告,覺得不可拒絕要求。X又被問及她指於去年四月四日在劏房遭被告強姦後,其孿生妹妹及母親均發現不妥,其母見她滿身紅痕,其妹更直言懷疑她遭性侵,叫她看婦科醫生,為何她當時未向家人透露?X解釋事發後她下體不適流血,翌日更發高燒,令她說不出話,故未有回應家人查問。X已作供完畢,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