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誤殺前女友情郎護花判頭囚三年

裝修判頭去年與前女友見面時,被其現任男友撞見,判頭見舊愛遭男友責問虐打遂上前護花,兩男之後動手。判頭疑出拳過重將對方打倒在地上,對方一周後傷重不治。判頭否認誤殺罪,案件在高院經過審訊後,由四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判頭誤殺罪成,辯方求情稱今次事件必令被告懊悔終生,法官考慮多項求情因素後,決定判他監禁三年。

被告岑文輝現年四十四歲,他被控於去年七月非法殺死當時三十七歲的死者王溢明。控方指被告有中三學歷,於九七年及九九年先後因在公眾地方參與打鬥及襲警而留案底,但他過往從未被判處監禁。

辯方求情稱,本案是宗悲劇,被告無意圖對死者造成嚴重傷害,但被告頃刻間過分反應,令死者喪命,相信事件必令他懊悔終生。被告事發後留在現場提供支援,關心死者狀況,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官考慮多項求情因素

法官聽畢辯方求情後判刑,援引英國案例,指「一拳打死人」的誤殺案件,在英國一般判監兩年,但香港的上訴庭指出,香港人口稠密,環境有別於英國,法庭就同類案件需判處更具阻嚇性的刑罰。

法官同意本案存在多項求情因素,包括死者事發時具侵略性,被告為保護自己及前女友,才與死者推撞;被告雖反應過度,但並非蓄意對死者構成嚴重傷害,事後他立即吩咐前女友報警,更促請救護員先照顧死者。不過,法庭不能忽視案中有人喪命的事實,最終判被告監禁三年。

案件審訊時的證供披露,控方女證人黃竹君(現年四十歲)與死者拍拖十年,被告則是黃的舊情人。去年七月十六日,黃與被告以朋友身份見面。死者發現黃偕被告約會後醋意大發,即場問二人「係咪有路?」二人均否認。

據現場紅酒舖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死者衝向被告時先用手推被告胸口,被告用右前臂擋格及反推死者。及後死者再推被告,被告拳打死者頭部。死者跌向舖外的酒架,被告兩度揮拳打向死者,死者送院七日後不治。醫生報告指,死者因倒地時撞到後腦致死。

黃竹君供稱,被告想保護她時死者曾嘗試踢被告,她沒看到被告出拳打死者,只見被告擋格死者保護自己,死者之後跌向酒架,兩男短暫分開,死者後來再嘗試起腳踢被告,她不排除死者當時失平衡再次倒地。

案件編號:HCCC 8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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