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16措施惠及港人 包括豁免置業限制

【本報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昨在北京舉行,港府在會後指小組同意三大類、十六項惠及港人措施,包括豁免買樓限制、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可申請兩年有效多次簽證,以及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內地等。

居住學習等待遇睇齊內地居民

其中,便利港人有七項措施,港人在大灣區九個城市置業可獲豁免限購條件,即居住、學習,及繳付社保等要求,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便捷港澳居民在大灣區的電子支付,以及把港人在大灣區開設個人銀行結帳戶口的試點計劃,推展至其他銀行;在大灣區城市工作的港人,子女可與內地居民享同等教育權利。

小組同意建立雙向的「跨境理財通」機制、非中國香港永久居民可申請兩年或五年的簽證或居留許可。醫療方面,大灣區港資醫療機構,可使用香港常用儀器和藥物。小組亦同意協助專業組別,如律師、建築業及保險業進入內地。此外,小組支持發展深港創新科技合作區,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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