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三宗新屋嶺投訴 警方:不涉性侵

【本報訊】警方過去數月曾四度使用位於文錦渡的新屋嶺扣留中心羈留反修例示威者,過去招來多宗相關指控。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回應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時表示,投訴警察課截至上月三十一日共收到三宗涉及新屋嶺扣留中心的投訴,但當中不涉性侵犯羈留人士的投訴。不過,李透露,扣留中心直至十月份才安裝閉路電視。

議員促實地視察釋疑慮

議員邵家臻表示,有被捕人士透露有警員提及「新屋嶺」及「雞姦」等字眼,又引述有民調顯示有一半受訪者對警隊信任度為零,詢問政府會否安排議員實地視察新屋嶺扣留中心及其他扣留中心,以釋除公眾疑慮。議員蔣麗芸則提出,曾有女生指控不止一人遭受性暴力等指控,詢問警方有否作出跟進。

李家超表示,新屋嶺扣留中心的設施、整體保安及對被羈留人士權利等關顧,是與一般羈留中心相若,符合保障人權基本要求,四個羈留倉可容納約二百名羈留人士,當中共有十六個羈留室,每間設有石床及廁所,亦有冷氣供應,與一般羈留室設計相符。

李續指,新屋嶺扣留中心面積較大,可容納較多羈留人士,過去一共羈留一百八十二名與修例相關的公眾活動人士,年齡介乎十六至六十二歲,分別有一百二十六名男子、五十六名女子。此外,八月十一至十三日期間的五十三名經新屋嶺扣留中心處理的被捕人士,共有三十人聲稱要醫療診治,當中有十人抵達時已報稱受傷。

團體冀獨立調查性暴力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早前進行網上調查,有六十七名受訪者聲稱曾在這數月間遭性暴力對待,惟表示選擇「報警」處理的受害人僅得兩人。

而不報警的原因,有五十二人指是因認為交由警方處理成效不大,分別有三十八人指是「擔心會被警方反控其他罪名」及「對於警方的執法能力失去信心」,更有廿七人表示不報案是因「施暴者正是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協會指政府必須從速獨立調查反修例風波期間發生的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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