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非辦公時間 10天批出70搜查令

【本報訊】在反修例風波期間,有指警方曾於上月六日星期日,向在假期輪班的裁判官申請搜查令,搜查在元朗被警員槍擊的十四歲男生寓所,惟部分裁判官沒接電話、部分掛斷電話,亦有人指因無急切性拒絕簽署。政府指,現時司法機構有四位裁判官會被編入每兩星期輪替一次的當值表,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搜查令申請,今年九月廿三日至上月二十日期間,在非辦公時間批出七十個搜查令。

政務司司長昨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根據司法機構回應,今年九月廿三日至十月二十日期間,共在十個非工作天批出七十個搜查令。司法機構強調,所有裁判官均會基於提出申請的個別警務人員所呈交的事實和細節,嚴格依照法律處理搜查令申請,而在非辦公時間提出的申請,會考慮有關申請的急切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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