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鰂魚涌一個私人屋苑一名時任物業經理,涉嫌偽造兩名保安員的值勤紀錄,以詐騙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薪金及勤工獎合共約八千五百元,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欺詐及串謀詐騙共兩項罪名,他已獲廉政公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六十一歲的被告李耀鈞於案發時受聘於鰂魚涌私人屋苑惠安苑的法團為物業經理,負責監督惠安苑管理處的日常運作,包括聘請保安員和核實他們的薪金金額,而保安員上下班均須以值勤紀錄卡打卡,以計算其薪金和勤工獎。
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一日期間,向惠安苑法團虛假地表示其妻子擔任該屋苑的夜更保安員,以及在值勤紀錄所示的期間當值,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法團向其妻子支付薪金共七千九百二十元,導致她獲得利益或該法團蒙受不利。
串謀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同年六月九日至三十日期間,與另一名夜更保安員一同串謀詐騙該法團,不誠實和虛假地表示該名保安員,曾於一個十二小時的夜班更次在惠安苑當值,從而誘使法團向對方支付該更次的薪金和該月的勤工獎。廉署調查發現,上述十二小時夜更的薪金為五百五十元,而該保安員沒有獲發勤工獎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