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阻採訪 覆核案擬明年審理

【本報訊】有記者團體本月初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近月來多次阻礙記者採訪和對記者使用暴力,又在行動期間不展示警員編號,是違反其法定責任。案件昨日進行指示聆訊,但法官在聽取陳詞後,並無立即頒發指示,僅表示考慮把展示編號的爭議押後至明年三月,與另三宗同類案件一同審理。

法官周家明昨將申請團體的投訴歸納成三大範疇,分別是警方對新聞界有何責任及有否濫權,警方不展示編號,以及現行投訴警察機制是否完善。

就首項爭議,律政司一方指有關投訴應先交投訴警察課處理,或提出民事訴訟,司法覆核並非合適的處理渠道。法官則認為指控涉及證供爭議,若要逐項判斷並不符時間效益,故傾向只作原則性的判決,惟現階段未有決定。團體的律師稱,有關指控包括指警察向記者粗言穢語、濫用暴力、濫設封鎖線,以及用身體、盾牌或強光照射等方法阻礙記者採訪拍攝等,強調這非個別個案,而是體制性問題。

部分控訴 或與同類案件一同處理

至於展示警員編號和投訴機制的爭議,法官就表示會詢問將於三月廿七日審訊的同類案件的與訟各方,是否同意將本案加入。另外警方於本周表示,會安排處理示威的警務人員展示印有「行動呼號」的白卡,讓公眾識別警員身份,團體一方就表示需索取進一步資料。

案件編號: HCAL 29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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