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采中學近8萬元雜費 官指「告唔入」教師撤申索

【本報訊】一名風采中學現職教師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學校法團校董會追討近八萬元的醫藥費、交通費、應診費用等,及要求校方收回口頭警告。案件昨日聆訊,審裁官在庭上表明合約沒有列明教師可申索相關項目,勞審處亦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坦言案件「告唔入」。索償的教師最終撤回申索。

稱勞審處無司法管轄權

教師陳文壽入稟追討醫療費用、交通費、退回四十五天病假及收回口頭警告等,合共七萬九千五百廿三元,當中部分費用包括政府及私人精神科診症。署理主任審裁官何慧縈在庭上指,陳的四十五天病假已放假及獲校方支付整月工資,較法例要求的五分四工資多,而勞審處沒權處理相關申索。

審裁官指,勞審處不是處理所有勞資糾紛,只處理合約內列出的條文及執行法律上的權利。陳問審裁官應如何申索相關賠償,審裁官回應指法庭不能為申索人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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