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記者會昨日被打斷,有記者抗議警方在示威期間阻撓採訪,一名佩戴記者協會記者證的女子,突然以電筒照射台上警官,指警方都是如此對待記者,並宣讀宣言,呼籲在場記者離場抗議,台上警官見狀離開,記者會暫停,隨後警方要求該名記者離開,並指派女警將其送走。
記者會恢復後,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一直以來的「四點鐘記者會」,舉行了四十多次,希望建立溝通渠道,每次安排都是上半部發放重要警方訊息,下半部有答問環節,希望大家互相尊重。他不認同打斷發言的做法,記者會的目的是回應記者提問,並向市民講解警方執法,對於有記者打斷記者會表示遺憾。
謝續指,禁蒙面法例之下並無特權或豁免,只有免責辯護條款,當中適用於記者,但不代表記者不用被截查,至於警察扯開記者口罩,在無事先警告下絕不理想,若記者有不滿可往投訴。
謝又表示,警務處前副處長劉業成重返警隊任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的委任時間為「三個月加三個月」,現三個月已屆滿,因應局勢比之前改善,故沒有延長委任的必要,這亦是他個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