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 警察學院長官涉呃學員25萬

香港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嫌監督一班卅名受訓警員時,收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欺騙該等學警,涉款共廿五萬元,昨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下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答辯,被告准保釋。

副班主任 負責訓練紀律

被告歐智威(四十九歲),被控四項罪名,包括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告案發時為警長,駐守警察學院操練及槍械訓練組。警察學院於一二年底至一三年中為新入職的受訓警員舉辦留宿訓練課程,該期新入職的受訓警員分七班,每班卅人。被告是其中一班的副班主任,負責步操訓練、紀律及行政。

被告涉嫌於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一三年六月卅日期間,不誠實地向卅名受訓警員取得共廿四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他們該等財產。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該批受訓警員表示,各人均須支付六千元購買上一班受訓警員留下的多項文具及設備;及支付共六萬元租用專業設備製作紀念相簿。

唆使購買手提電腦獲利

被告又於上述期間涉嫌利用與該批受訓警員的專業關係,唆使他們經他購買手提電腦而圖謀私人利益;及唆使他們購買與警察學院訓練無關的多項不同物品釀利益衝突。此外,被告涉於一三年六月一日至卅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批受訓警員接受價值約一萬元的電腦軟件,作為被告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他們的誘因或報酬。據了解,廉署去年初才接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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