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赴台想法不變

涉嫌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後潛逃返港、觸發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原因之一的港男陳同佳,在港就其洗黑錢罪刑滿出獄,預料今明兩日不會赴台自首,說服陳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表示,由於目前訊息混亂,需要更多時間整理和了解,稍後會與陳的父母商討及與台灣律師會面,盼公眾給予他們時間去處理事件。他指赴台日子尚未有定案,但陳未有改變赴台自首的想法,現只希望有機會能與家人相聚。港府昨晚發表聲明強調,陳同佳何時赴台是他個人意願,籲台方掃除陳入台的障礙,將事情回歸司法處理。

稱需要時間與家人商量

管浩鳴昨晨向傳媒表示,未確定三個月後才過台灣的說法,直言:「同佳幾時返去真係未定。」對於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曾建議陳同佳等待台灣總統選舉後才赴台自首,管表示,自己並非陳同佳的「代理人」,但最近各界就陳自首一事有不同看法,而且資訊繁多,因此陳需要時間與家人商量和整理消息資料。管坦言:「有咩講法都會與同佳傾,同埋佢屋企人講,畀佢去考慮。」但何時前往台灣仍未有定案。

他重申,直至目前為止,陳未有改變赴台自首的想法,現只希望有機會能與家人相聚,管表示:「如果佢今次去(台灣)之後,好肯定會有好長一段時間特別見唔到佢嘅長輩,請大家畀少少空間。」當陳有前往台灣的決定時,定會盡快公布。

陳同佳因涉嫌去年二月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期間曾盜用其女友的財物,最終在港被控四項洗黑錢和三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高等法院最後裁定陳四項洗黑錢罪成判囚監禁。陳早前亦在警誡下承認,因女友懷有胎兒非他所出,激動下將她殺害,後來拿死者的銀行卡提取款項。

港府促台停止誤導民眾

陳服刑期間,曾多次與管浩鳴就自首一事討論,原定計劃於本周三出獄後就立即前往台灣自首,但因台灣早前表示禁止二人入境,故令計劃告吹。港府昨晚發表聲明表示,台灣殺人案陳姓疑犯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港方已與台方聯繫,溝通陳赴台的安排。陳表示由於最近該宗案件有不同的法律觀點及意見,所以需要匯聚這些意見後諮詢律師,以確保在台灣獲公平審訊。由於陳在港已刑滿出獄回復自由,他何時赴台是他的個人意願,港方必須尊重亦不能強制,完全不涉所謂「政治操作」。

港方呼籲台方盡快掃除陳入台障礙,將事情回歸司法處理,台方不應胡亂炒作其動機及將事件政治化。港方尊重法治,依法辦事的立場始終如一,台方須尊重香港奉行「屬地原則」的司法制度,停止誤導民眾,所謂「香港不審」的說法,完全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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